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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上杭县庆“五一”职工气排球比赛的通知

发表日期:2016-03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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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工〔2016〕14号 

 

关于举办上杭县庆“五一”

职工气排球比赛的通知

 

各产业(系统)工会、工会联合会、基层工会:

为庆祝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,活跃职工节日文体生活,促进全民健身运动的广泛开展。经县总工会研究,决定在“五一”期间举办上杭县庆“五一”职工气排球比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比赛时间、地点:2016年4月中下旬-5月上旬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在县体育馆北大路篮球馆。

二、参赛单位:以基层工会为单位,全县各企业、事业、机关工会均可报名参赛,每个单位限报一个队。

三、比赛项目:男女混合气排球。

四、报名人数:各队可报男、女运动员共10名(比赛采用5人制,场上始终保持3名男运动员,2名女运动员),领队1名,教练1名,总人数不超过12名。

五、运动员参赛条件:为保证比赛公平、公正,各单位参赛队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册职工工会会员,不允许外借人员参赛,否则取消比赛资格,各参赛单位可互相监督。

六、比赛办法

1.执行国家体育局最新审定的《气排球竞赛规则》。

2.比赛分A、B两组,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,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。

3.计分办法:

比赛采用3局2胜制,先得21分的队为胜一局,当双方比分为20:20时,先得21分的队获胜一局。决胜局(第3局),当比分为14:14时,净胜2分的队即获得这场比赛的胜利(8分时交换场地)。每胜一场得2分,负一场得1分,弃权得0分。按各队积分多少决定名次,如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则采用以下办法决定名次:X(总得分之和)/Y(总失分之和)=Z。如Z值相等,则按:A(总胜局数)/B(总负局数)=G。如G值再相等,则抽签决定名次。

4.无正当理由而未准时到场比赛(即通知队长后15分钟未到场),应判为弃权。对方则以每局21:0的比分和2:0的比局取胜。

七、奖励名次:

1.第一阶段分A、B两个小组进行循环赛决出小组名次。

2.第二阶段A、B组第1、2名进行交叉淘汰附加赛决出1-4名,第3、4名同样进行交叉淘汰附加赛决出5-8名。(初定,最终按参赛队数再具体确定)。

八、本次比赛由县气排球协会承办,具体赛程、赛制、裁判安排和解释由气排球协会负责。

九、其他事项

1.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,积极组队参赛,比赛中按规则和赛程要求服从组委会指挥,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、参赛费。

2.参赛队员健康状况由各单位自行把关,并自行决定是否办理比赛期间伤员和意外事故保险,比赛期间造成的意外由各单位自行负责,费用自理。

3.运动员参赛时须统一着装,服装由各参赛队自行负责,队员服装应按规则要求有明显的号码,比赛用球为“夕阳乐牌”气排球,由大会统一提供。

4.比赛场地为长12米、宽6米的长方形,网高为2米。

5.本通知如有未尽事宜,再另行通知。

十、报名

请各参赛单位于4月10日下午5:00前将报名表加盖本单位工会公章报县总工会,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,邮箱:shghbgs@126.com联系人:谢成希,联系电话:3842023,传真:3849821。

 

附件:上杭县庆“五一”职工气排球比赛报名表

 

 

 

                  上杭县总工会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 2016年3月15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抄送: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、县气排球协会

 

 

上杭县庆“五一”职工气排球比赛报名表

 

单位(盖章):           报名时间:

领队:     (男、女)联系电话:

教练:     (男、女)联系电话:

 运动员号码

姓 名

性别

身份证号码

备注(请注明队长及其联系手机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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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此表于410日下午5:00前报县总工会,请用电脑打印。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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