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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杭县总工会关于评选县级“工人先锋号”的通知

发表日期:2017-12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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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工〔2017〕62号

  

上杭县总工会关于

评选县级“工人先锋号”的通知

 

各产业工会、工会联合会、基层工会:

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激发我县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,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,在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、产业兴县、人才强县“三大战略”,打好项目落地、脱贫攻坚、生态环保“三大战役”,努力建设“机制活、产业优、百姓富、生态美”的新上杭中再立新功,县总工会决定,今年继续命名一批上杭县“工人先锋号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表彰名额

全县拟表彰县级“工人先锋号”先进集体10个。

二、评选对象

2017年以来紧紧围绕党政工作中心,服务发展大局,加快上杭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、具有时代性、先进性和示范性的全县各类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的车间、工段、班组、科室和窗口服务单位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(一)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,以争创一流工作、一流服务、一流业绩、一流团队为目标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技能水平。

(二)坚持以人为本、科学发展,具有积极进取、奋勇争先、团结协作、和谐共进的团队精神和企业(班组)文化,班组管理制度化、规范化,职工积极性充分发挥,人力资源得到充分挖掘,团队凝聚力强、影响力大,职工满意、企业信赖、公众认可。

(三)牢固树立技术创新意识和节能环保意识,工作效率、民主管理、创新能力和节能减排能力居同行业班组领先水平,社会效益显著;劳动关系全面和谐,无人身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、设备事故。

(四)积极组织开展劳动立功竞赛、技术比武活动,成效明显;努力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、规范满意的服务,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居同行业领先水平。

(五)国有企业班组在“五型”班组建设、非公企业班组在“五好”班组建设上取得突出成效,各集体必须有承诺口号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各基层工会根据“工人先锋号”的基本条件,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,经所在单位同意,向县总工会推荐申报。

五、时间安排。2018年1月10日前将申报表送至县总工会劳动保护与经济技术部,联系电话:3842023。上杭县“工人先锋号”申报表可在上杭县总工会网站下载,同时把申报材料报送到县总工会邮箱:shgh3842023@163.com

 

附件:上杭县“工人先锋号”申报表

 

  
  • 上杭县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荐2017年评选县级“工人先锋号”的通知(杭工[2017]62号)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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